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 联动响应工作机制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1-05-2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
联动响应工作机制
为建立健全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市、县联动,部门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水上救援联动效能,不断完善水上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形成应急救援工作合力,确保水救援行动响应及时、有序规范、科学施救、高效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
一、成员部门及职责
(一)成员单位
攀枝花市航务海事中心、攀枝花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攀枝花市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攀枝花市仁和区航务海事中心、盐边县航务海事中心。
(二)工作目标
市、县(区)航务海事机构与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建立水域救援装备联勤联动互助支持机制,为水域救援行动、日常演训、水域安全联合巡航等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提供装备物资和人员技术保障支持。各成员部门充分发挥专业和行业优势,实现信息共享、人员装备互补,达到平时交流联动,战时精准调集、高效协同的目的。
(三)工作流程
1.发生水域突发事件,按照属地原则由事发地县(区)相关部门先行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事发地相关部门在实施水域救援时,需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提供应急救援指导支持,可通过《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联动响应工作机制联络员名册》(附件)启动本机制。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积极响应,参与水域救援行动。根据救援需求,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按照属地或就近原则,向有关成员部门提请应急救援服务支持,可临时调用航务海事机构所属船舶、救援装备,并寻求人力支持,为驰援水域救援行动提供保障。参与应急救援联动响应的成员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2.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独立实施水域救援响应服务,需市、县(区)航务海事机构提供救援装备和人员保障服务,参照前款“1”响应程序执行。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根据水域应急救援联动响应工作机制和救援行动需求,向成员单位提请应急救援服务支持,各有关成员单位应主动配合、积极响应、全力支持,确保顺利完成应急救援任务。
3.市、县(区)航务海事部门按职责在辖区水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巡航、检查等工作,需有关成员单位提供保障服务,按照参与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流程,提请有关成员单位启动本机制,并提供保障服务。
4.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与市、县(区)航务海事单位根据水域应急救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可联合组织水域巡航、水域风险点排查等水上事务性工作。
二、安全及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在调用人员、船舶和其它装备时,涉及人员、船舶和其他装备的安全及耗材、油料等事项,均由调用方负责。
(二)各成员单位参与其他水上事务性工作,油料、耗材等费用原则上由发起单位承担或事前协商议定,船舶和其他装备及人员的安全由参与水上事务性工作的成员单位自行负责。
(三)成员单位启动《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向有关成员单位提请响应服务支持,应提前书面函告并征得有关成员单位的同意;处置水域紧急事态时,由本机制联络员临时告知,并提请启动响应,事后补齐书面函告文件。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和联动响应机制工作流程,充分发挥行业和技术优势,主动积极配合,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及时传递共享、装备资源无障碍调度使用、人力资源主动协调配合,不断提升水域救援工作整体合力。
(五)本机制有效期3年,即从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止。有效期结束,需要继续开展联动机制,需成员单位协商一致续签。
未尽事宜,各成员单位可协商解决,并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书面函告达成一致后生效。
附件: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联动响应工作机制联络员名册
攀枝花市航务海事中心 攀枝花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公章) (公章)
攀枝花市西区 攀枝花市仁和区航务海事中心
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公章)
(公章)
盐边县航务海事中心
(公章)
2021年4月29日
攀枝花市水域应急救援联动响应
工作机制联络员名册
序号 |
部门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职务 |
1 |
攀枝花市航务海事中心 |
黄颖 |
18008295000 |
办公室主任 |
2 |
攀枝花市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
徐开强 |
18116524728 |
副主任 |
3 |
攀枝花市西区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 |
陈宗贵 |
13547610210 |
|
4 |
攀枝花市仁和区航务海事中心 |
李维松 |
13980358466 |
主 任 |
5 |
盐边县航务海事中心 |
梅家玮 |
18982384704 |
主 任 |